铜府字〔2016〕9号
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
2015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
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各直属林场,城区社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,县直各单位:
2015年,我县消防工作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,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,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,杜绝了重、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,确保了全年火灾形势稳定,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推动全县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,县政府决定对以下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:
一、先进单位
棋坪镇、大塅镇、高桥乡、带溪乡、工业园管委会、县安监局、县民政局、县教育局、县卫计委、县林业局、排埠派出所、三都派出所、棋坪派出所、带溪派出所
二、先进个人
罗来福 汤海峰 张 淼
王小兵 何 鹰 陈振国
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,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,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力度,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,为建设平安幸福共进小康铜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2016年3月24日